简介:约翰・邓恩(John Donne,1572~1631 ), 是十七世纪英国玄学派诗人,为T・S艾略特特别推崇,于其中布罗茨基和这位久远年代的异国诗人 .曾在欧洲大陆游历。也曾是宫廷中潇洒倜傥、前途无量的绅士。1598年,他被任命为伊丽莎白宫廷中最重要的一位爵士的私人秘书。他的仕途似乎一片光明。邓恩也能够逢迎那些达官贵人。但是1601年,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转折。他与一位17岁少女秘密结婚,由此毁了自己的大好仕途。
邓恩出身于天主教家庭。开始他曾经断然拒绝担任神职。1615年,邓恩终于成为一名卓越不凡的英国车教牧师。他的玄学风格,大胆显露的博学多才,以及机智和幽默,都在他的布道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1621年,他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有多篇优秀的布道文得以流传下来。不难理解,邓恩一生中创作了大量的宗教诗。邓恩的诗歌与其前人和同龄人的作品迥然不同。伊丽莎白时代的诗歌大多讲究雕饰,意象华丽。邓恩通过使用一种更注重智力的比喻,激情与推理融为一体,而给诗歌重新注入了活力。他创造了极为凝炼意象,这些意象通常包含着一种戏剧性对比的因素。他在诗中嘲笑传统的爱情诗的陈词滥调。邓恩不仅在意象和观念上作大胆的实验,而且在诗的节奏和诗节形式也作创新。本 琼生曾经说到:“邓恩在很多方面是世界上第一诗人。”
多恩去世之后,在几代人中都没有得到重视,而他打动我们当代人是因为他说出了我们的生活境遇,而弥尔顿]就做不到这一点。也许再过大约五十年,这种情况就会改变。但现在,多恩在我们眼中是个伟大的作家,不仅因为他对现代诗歌产生的强有力影响,而且因为他的看法就是现代人的看法。1940年海明威(Hemingway)的小说《丧钟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这一题目选自多恩发表于1624年《祷告》(Devotions)中的一首诗中,这绝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