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完美控的Carol 深秋初冬小阳春②里,托马莱斯湾③呈现平淡之蓝。 这个时节,背包客在因弗内斯山脊上 踮起脚尖站立,采摘鹿够不着的 成熟的小叶越橘果。这是间歇的季节-- 白鹭在潮汐浅滩寻觅,一条鹬鸟的缎带 雪白,在泥滩之上摆动, 而后消失。飘逸的薄雾一缕缕从海湾散去。 就在此刻,狂喜是来自你眼角的 一瞥,当你跑差事 驱车经过,狂风大作。 而水面波光遒劲地迎风闪烁。 注释: ① 美国加州的因弗内斯,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乔布斯生前最喜欢的地方。 ② 原文为the Indian summer heat,直译即印第安暖洋洋的夏日。此时当地风和日丽,气候宜人。 ③ 坐落在旧金山西北四百公里处,托马莱斯湾则拥有最好的牡蛎。 —— 罗伯特・哈斯 《九月,因弗内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