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布鲁斯,那个十八年前大步走在大道上的他,是我所效仿的人,我现在身上穿的夹克大概就是他曾经穿过的,就是这件肘部贴着两块皮子有些陈旧的绿色猎装。我变得如此像他,简直就是他的阴魂。我的眼睛就是他的眼睛,我的相貌就是他的相貌。那个对自己的狗打个呼哨转身离开十字路口和绞架的男人,简直就是我本人。这,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和他一样,有他的个头,有他的肩膀,有他弯腰的姿势,甚至也能有他那样的长臂和显得挺笨拙的双手,他那突然的一笑,还有他在和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羞赧,以及像他一样厌烦喧嚣与热闹的场面。他在下人和爱戴他的人面前所显出的那份从容潇洒的举止――人们恭维我说,我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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