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们通过计算选票选举立法者,我们也只是给了公民们一张选票,而不是让他们的观点具有“道德上的优越性”。生活在多元社会中意味着,任何一种观点都不能为了官方目的被视为在道德上优越于其他的观点。如果事实的确如此,那假如我想压制那些在定义正义为何的问题上与我意见相左的人,我就只能以正义之名将法律抛诸一旁。如果人民作为整体通过法律来表达意志,那么以正义为名将法律抛诸一旁,就是以优待与法官想法一致的群体的名义践踏了人民。在那种意义上,诉诸法律之外的正义就是精英主义者在企图颠覆民主。如果我们都倾向于同意诉诸正义,那是最危险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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