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爱情观里,婚姻必须以相互崇拜为主旨,以自由平等为基准。如果我是潘金莲,我一定会在武大郎那儿卧薪尝胆,在西门庆那儿修炼成精,最后跟武松安度余生。可就我和王二而言:谈平等,他先天优渥自带光环,连朋友圈都金光灿灿,我追不上;谈崇拜,我们是以相互践踏、蔑视为乐,完全背离。其实也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些挑剔与不适,通通都是我给自己量身推送的预防针,我知道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分开,而且是他先抛弃我!因为在王二的世界里,大胸长腿蛇精脸的妖孽太多,而像我这样靠点儿小才得以小骚小浪的配角终究难以彻底将他制服。可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讲过。对于一段结局明了且悲观的感情,心照不宣往往是维持现状的至尊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