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然正义一如客观存在的“圆”,它是法律永远的追求,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当法律朝着应然的正义前行,我们有服从的义务,这就是边沁所说的“严格的服从,自由的批判”。但如果法律严重背离应然的正义,那么边沁的说法就不再成立——恶法非法。无论权力意志多么强大,长方形也永远不是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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