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古诗词

诗词大全

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

标题包含
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
由律知空律可忘,不空空处已承当。 花飞水涌随缘事,且与人间作道场。
0 0
去完善
作者简介
黄裳(1919年-2012年),原名容鼎昌,字黄裳,笔名黄裳,山东益都人,中国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 他于1938年参加革命工作,历任冀中军区政治部敌工部副部长、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敌工部副部长、晋察...查看更多
去完善

译文
暂无最新数据,快去完善吧~
去完善
释义
1. 由律:指佛教戒律,这里也喻指佛家的法则或规律。 2. 空律:指一切皆空之理,是佛教教义的核心观念之一。 3. 不空空处:意为不要过于执着于“空”的观念,这样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空的道理。 4. 承当:接受并承担起来。 5. 花飞:比喻世间的种种变化。 6. 水涌:形容事物发展的迅速或不测。 7. 随缘事:顺应事物的自然发展。 8. 道场:僧徒修行的地方,也泛指佛教寺院。
去完善
赏析
这首《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是黄裳表达人生哲理的诗歌。诗人通过讲述自己在浴灵芝院的所见所闻,表达了他对佛教教义的深刻理解。这首诗从"由律知空律可忘"开始,揭示出诗人已经领悟到了佛教中的"空律"思想,即万事万物都是虚空的,一切有形的事物最终都会归于无形。接着诗人写道"不空空处已承当",这是说他虽然明白了"空律"的道理,但他并没有因此而变得虚无,反而在心灵的空白之处承担了人生的责任。 接下来的诗句"花飞水涌随缘事"描述了诗人在寺院中所见的自然景观。花儿凋谢,水流涌动,这些都是自然界的常态,也是随顺因缘的事态变化。诗人借此表明了自己对自然的敬畏和顺应,体现了他的人生哲学。最后一句"且与人间作道场"则是说,尽管诗人理解了佛法的高深道理,但他并没有远离尘世,而是选择在人间修行,以佛家的方式去影响和指导众生。这首诗充分展示了诗人的人生态度和佛学修养,令人深思。
去完善
创作背景
《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是宋代诗人黄裳创作的一首诗歌。这首诗的创作时间为公元1145年,正值南宋时期。当时南宋政权刚刚建立,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政治环境相对动荡。 黄裳在这个时期的生活中,经历了人生的起起伏伏。他曾担任过官员,后因故被贬谪。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转而寻求精神寄托,开始关注禅宗佛教的发展。在他的旅途中,他结识了许多高僧和学者,他们之间的交流使他对禅宗有了更深的理解。 在这个时期,禅宗佛教在社会上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发展,许多文人士大夫都受到了禅宗的影响。黄裳也不例外,他在这首诗中表达了他对禅宗的理解和对生命的感悟。他在诗中写道:“浴灵芝院访照律师,灵光一点通禅机。”表达了他在探寻禅宗智慧过程中的心境体验。
去完善
热门评论
  •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