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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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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守病目以治法与之有诗见贻次其韵
闻道牙签检校频,昏花错莫乱惊尘。 未须止酒妨投辖,便可捐书当徙薪。 肘后有方余几所,眼中无障更何人。 须公旧观神明复,凖拟花前一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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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沈与求(1086年-1137年),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浙江德清)人。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 沈与求自幼勤奋好学,于北宋大观三年(1109年)中进士,历任州县官职。靖康元年(1126年),金...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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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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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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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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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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