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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江西处士陈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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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江西处士陈陶
寿尽天年命不通,钓溪吟月便成翁。虽云挂剑来坟上, 南华至理须齐物,生死即应无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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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方干(809年-约880年),字雄飞,号玄英子,唐朝晚期著名的诗人。他出生于浙江淳安,家境贫寒,但勤奋好学,才华横溢。 方干年轻时曾参加科举考试,但因性格耿直、不愿趋炎附势而未被录取。此后,他放弃功...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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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寿命已尽,天命不济, 在溪流边垂钓,伴着月光吟唱,便成了老者。 虽然有人说会把剑挂到坟墓上, 但南华的哲学思想告诉我们应该看待万物平等,生与死之间不应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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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注释: 1. 寿尽天年:指自然寿命到了尽头。天年,指人的自然寿命。 2. 钓溪:钓鱼的溪流,借指隐逸生活。 3. 吟月:吟咏月亮,表示诗人对自然的热爱。 4. 挂剑:古代丧葬习俗之一,把死者生前用的剑挂在墓前以示纪念。这里指在坟墓前祭奠陈陶。 5. 南华:指《庄子·内篇·齐物论》。南华至理:南华先生庄子的至高无上的道理。南华,也是对庄子的尊称。 6. 齐物:庄子哲学的一个重要观点,认为万物都是平等的,没有差异。 7. 无异同: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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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诗通过对逝去的江西处士陈陶的哀悼,表达了诗人对方干生命哲学的理解和思考。诗的前两句描述了陈陶的生活态度,他安于平凡的生活,享受与自然的亲近,垂钓溪边、吟咏明月,像一位老者般安详。“寿尽天年命不通”则点出了生命的无常,命运总是让人难以预料。 接下来的诗句描绘了诗人对生死的看法,尽管生与死看似迥异,但本质上并无不同。诗歌强调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哲学——世界万物均应以平等的态度看待,生与死亦不例外。诗人在此处倡导一种超越世俗的观念,使读者对生命产生更深层次的感悟。 综上,该诗通过描述江西处士陈陶的一生,展示了诗人对生死的深刻理解和对人生哲理的独特看法,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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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哭江西处士陈陶》是唐代诗人方干的诗作,创作于公元856年。在这一年里,唐朝政权逐渐衰弱,宦官权势熏天,政治腐败严重。在此背景下,许多知识分子感叹世事多艰,纷纷离群索居,以求避世自保。 方干作为这一时期的文人,一直关心国家命运和社会民生。他曾在科举考试中受挫,郁郁不得志,最终选择隐居于浙江淳安千岛湖一带,专注于诗歌创作。他与陈陶相交甚好,两人曾共同抒发忧国忧民的情怀。在得知陈陶去世的消息后,方干悲痛万分,写下了这首悼念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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