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二首 其二
洚水应垂儆,高穹岂不仁。
发陈遵故事,执咎定何人。
岸落溪容改,山摧土色新。
伤心问耆旧,谁与吊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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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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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河流泛滥应该引起警示,难道天空的高远没有仁爱之心?按例公布灾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河岸坍塌溪流改道,山体崩溃泥土换上新颜。悲痛地向年长者询问,又有谁能去慰问受灾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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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 洚水:古水名。源出中国河南省浚县西南,东北流经内黄县北,东注巨洋河。这里指黄河泛滥。
2. 高穹:天空。
3. 发陈:即“发昆”。典出《尚书·禹贡》:“导岍及岐,至于荆山,逾于河;壶口、雷首,至于太岳;厎柱、析城,至于王屋;太行、恒山,至于碣石,入于海。”后以"发昆"指开山治水之事。
4. 执咎:承担责任。
5. 耆旧:年老的旧交。这里指经历过洪水灾害的百姓。
6. 斯民:人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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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诗名为《大水二首·其二》,是宋朝诗人黄公度在洪灾发生后所作。诗的前两句“洚水应垂儆,高穹岂不仁”是作者以洪水的发生表达对上天的敬畏之情,并指出虽然灾难是天意,但人们应该从中得到警示和教训。接下来的两联则是对洪灾现场的描绘,作者通过洪水泛滥的景象,表达了洪灾的严重性以及对自然环境的影响。最后两句“伤心问耆旧,谁与吊斯民”则表达了对受灾百姓的关心和同情,询问有谁愿意去慰问他们、帮助他们。整体来看,这首诗情感真挚,充分展现了诗人忧国忧民的情怀以及对于大自然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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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大水二首 其二》是宋代诗人黄公度于绍兴十一年(1141年)所作的组诗作品。这组诗描述了当时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及灾后的民生景象。
黄公度(1109-1156),南宋官员、文学家,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福建莆田)人。他曾任秘书省正字、校书郎等职,后因触怒秦桧被贬谪至广州。他的诗歌富有现实主义色彩,关注民生疾苦。
在《大水二首 其二》这首诗中,黄公度通过描述洪水泛滥的场景,反映了当时自然灾害频发对民众生活的严重影响。在这时期,南宋政权尚处于建立初期,社会动荡不安,加之黄河中下游地区地势低洼,极易发生洪涝灾害。而黄公度本人也经历过流放岭南的生活,这使他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并将这种关切融入到了诗歌创作中。因此,这首《大水二首 其二》既是黄公度对当时灾情的表现,也是他对民众苦难的深深同情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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