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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商山东于岭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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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商山东于岭僧
商岭东西路欲分,两间茅屋一溪云。 师言耳重知师意,人是人非不欲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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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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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在商业世界中,有东西之分,也有创业之辛。一间茅屋与一缕烟云,构成了我们人生的思考空间。老师曾教导我们要聆听并理解他的智慧,对于他人的是非,我们并不想太过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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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赠商山东于岭僧》是唐代诗人李廓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歌颂了商山东于岭僧的高尚品质和孤独生活。下面是这首诗的注解: 1. 商岭:位于陕西省商洛市境内,又称商山、商洛山。这里是中国古代道家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2. 东西路欲分:形容商山山脉的东西两侧道路分明,地势险峻。 3. 一溪云:形容山间云雾缭绕的景象。 4. 师言耳重:指听从师傅教诲,重视内心修养。 5. 知师意:了解师傅的意图和期望。 6. 人是人非不欲闻:指对于人事纷争,表现出超然物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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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诗以商山和山间的小溪为背景,描绘出一幅与世隔绝的隐逸景象。首句“商岭东西路欲分”暗示了商山深处的寂静与孤绝,仿佛是世俗与幽静的分界线。接下来的“两间茅屋一溪云”则形象地描述了诗中僧人的居住环境和其清修的生活状态。诗人借溪水流动来表现时间的流逝,以及岁月在僧人心中的沉静。 第二联“师言耳重知师意,人是人非不欲闻”是这首诗的点睛之笔。其中,“师言耳重知师意”表达了诗人对僧人守口如瓶、稳重行事的敬意。而“人是人非不欲闻”则传达出诗人在面对世间纷扰时所持有的淡泊明志的人生态度。这里“人不欲闻”并非指对世事漠不关心,而是强调在面对纷繁世事时保持清醒的自我认知,不被是非所动,从而展现出一种超脱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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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赠商山东于岭僧》是唐代诗人李廓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的创作时间大约在唐德宗贞元年间(785-805年),此时李廓正处于中年时期,曾在朝为官,后因厌倦官场纷争而弃官隐居于嵩山。 在这个时期,唐朝社会相对稳定,但内部矛盾依然尖锐。一方面,国家政治腐败,官僚体制臃肿;另一方面,民间疾苦重重,农民起义频发。作为一位有抱负的士人,李廓对现实深感忧虑,但又无力回天。在这种情况下,他选择放弃功名,回归山林,寻求心灵的慰藉。 在嵩山期间,李廓结识了于岭僧,两人成为了志同道合的朋友。于岭僧是一个具有超凡脱俗气质的高僧,他对佛法的领悟和修炼使李廓深受启发。李廓借此诗表达了对于岭僧的敬意和感慨,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对人生境界的追求和对世事无常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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