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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古十一首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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颂古十一首 其二
狗子无佛性,杀人便偿命。 楚痛百千般,因邪却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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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释咸杰,俗名张士诚,字国瑞,号诚王,元末明初人。他是元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与朱元璋、陈友谅并称为“元末三雄”。 1353年(元至正十三年),张士诚在泰州率众起义,自称“诚王”,建元“天佑”,史称“诚...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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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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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 "狗子":一般指狗或家畜。这里可能是指佛教中的“野狗子”的寓言故事,用来比喻人没有自己的智慧,只有依从佛法才有成佛的可能。 2. "无佛性":佛性,就是成佛的可能性。无佛性,就是没有成佛的可能性。这里是说“野狗子”是没有成佛的可能性的。 3. "杀人":这里的杀人应该不是真的杀人,而是比喻做出了错误的行为。 4. "偿命":意思是承受生命的代价。这里是说做了错事就要承担后果。 5. "楚痛":痛苦的滋味。 6. "因邪":错误的起因。 7. "却打正":却,转折连词;打正,正确对待事物。这句是说要正确处理错误,及时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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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偈诗《颂古十一首 其二》是南宋高僧释咸杰所作,以简洁明了的言辞,形象地传达了禅宗佛教中的一些哲理。本诗主旨在于揭示生死轮回、因果报应等道理。 “狗子无佛性,杀人便偿命”:这里将狗拟人化,强调众生平等,无论狗或其他生灵皆无佛性。“杀人便偿命”则指出杀生的恶行必然会有报应,揭示因果报应的道理。 “楚痛百千般,因邪却打正”:此句表达痛苦折磨源于不良行为。尽管在世人眼中认为有些行为并非邪恶,但按照禅宗的视角来看,凡有违背道德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诗人劝诫人们要弃邪归正,遵行佛理。 全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充满了人生哲理。诗人通过讲述狗与人的佛性以及杀生偿命的果报,告诫人们要遵循因果报应的原则,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做到自省自悟,从而解脱一切苦恼,实现内心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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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颂古十一首 其二》是宋代僧人释咸杰的一首禅宗诗。这首诗的创作时间为宋朝(960-1279年)时期,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文化繁荣、禅宗思想盛行的时期。 释咸杰,法号克勤,宋高僧,蜀西充(今四川南充)人。他在禅宗五祖法演门下参学,悟性高妙,曾被誉为“秀岩慧性无两”。后在江西庐山开堂传禅,四方学者云集座下,临济宗风大振。1151年(绍兴二十一年)应诏赴临安,为孝宗皇帝讲经说法,颇得赏识,赐号"佛照禅师"。后来回到成都传道,备受士大夫尊崇,前后住持灵隐寺,晚年退居嘉州乌尤山,卒谥真觉禅师。 在宋朝时期,儒家文化受到重视,佛教与儒教相互交融,禅宗思想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禅宗强调顿悟、见性成佛,认为一切经书、公案皆为指月之指,非月之体,明心见性后,一指无用,然直指人本有之佛性。 在释咸杰的人生际遇中,他曾在五祖法演门下参学,悟性高妙,后被孝宗皇帝召见,封为“佛照禅师”。这些经历使他对于禅宗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也促使他创作出了许多具有深刻哲理的禅宗诗,如《颂古十一首 其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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