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灿(1573年-1644年),字宾友,号剑溪,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明朝末年的文人,著名的诗人、散文家,与陈子龙并称“南陈北徐”。
徐灿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徐学谟曾任南京兵部侍郎,因此他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的文学才华出众,尤以诗歌和散文见长。明万历年间,徐灿考中进士,此后历任翰林院庶吉士、编修等职。在任期间,他曾多次参与编纂国家重要典籍,如《大明会典》等。
崇祯年间,徐灿因弹劾权臣魏忠贤而遭贬谪,一度被贬为广西布政使司参议。然而,他仍然坚守道义,关注民生疾苦,屡次上疏直谏,提出改革建议。在地方任职期间,他注重文教事业,培养了许多人才。
崇祯末年,李自成农民军攻破北京,崇祯皇帝自缢而死。随后,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建立了清朝。徐灿不愿仕清,毅然回乡隐居。他以诗文寄托忧国忧民之情,成为明朝遗民的代表人物。
徐灿一生著述颇丰,主要有《剑溪集》、《庄岳委谈》等。他的作品风格独特,感情真挚,深受后世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