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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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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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乐羊是魏国的将军,为了显示自己在战场上的英勇,竟然吃掉了自己的儿子来证明。即使对自己的亲人如此残忍,怎么能指望他对别人忠诚呢?相比之下,我听说中山国的丞相是一个仁慈的人,他甚至下令捕鹿者不要杀死小鹿,因为对小动物都不忍心伤害,又怎么会对君主不忠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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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乐羊为魏将:乐羊,战国时魏国的将军,曾经以“乐羊子”作为自己的字。
食子殉军功:据史书记载,乐羊攻打中山国时,国内发生叛乱,乐羊在敌境之外,得知叛乱消息,心生忧虑,于是吃掉自己儿子的身体,以此表明誓死效忠国家的决心。后用这个故事来形容牺牲亲情来取得军事胜利的行为。
骨肉且相薄:即使亲如父子兄弟,也可能产生嫌隙与矛盾。这句话形容了人之间的复杂关系。
中山相:这里指的是魏国的宰相。
放麑翁:指春秋时期晋国大夫赵简子。据《左传》记载,有一次,一只小鹿被猎人射伤,赵简子救了这只鹿,让它的伤口愈合后放生了它。后来这只鹿用报恩的方式回报了他。
孤兽犹不忍:即使是孤独的野兽也不忍心伤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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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是一首讽刺世风、歌颂忠诚的诗篇。诗人陈子昂借用了两个历史故事,用以展现他对忠诚以及人性的思考。
首先描绘的是战国时期魏国名将乐羊的典故:乐羊作为魏国的将军,为了立下军功,竟然残忍地吃掉了自己的儿子。这是何等的令人齿冷,即便是亲生骨肉之间也会变得刻薄无情,更何谈对待他人。这突显了人性的冷漠与自私。
紧接着诗人又以中山国的丞相——公孙仪的轶事为例,公孙仪曾遇到一只小鹿在河中饮水的情景,但他没有射杀小鹿,反而将弓箭藏了起来。因为他认为即便是一头孤兽也不应该受到伤害,更何况是为了奉君。这也是对人性善良一面的赞美。
两相比较之下,人性中的忠诚、善良和无私被凸显出来,也为那些追逐名利,违背道义的人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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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感遇诗三十八首·其四》是唐代著名文人陈子昂的代表作之一。此诗创作于唐高宗时期(650年-683年)。在这段时间里,社会相对安定,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的生活都是一帆风顺的。
陈子昂在这首诗中表达了他的感慨和见解。在创作这首诗歌时,他正面临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尽管陈子昂自幼聪颖过人,但他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而是选择游历四方,遍访名山大川。在这个过程中,他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接触到了许多民间疾苦。
这个时期的唐朝,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繁荣,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官僚腐败、贫富差距加大等。这些问题对陈子昂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使他深感自己作为知识分子,有责任关注民生,关心国家的未来。因此,他在诗歌中表达了忧国忧民的情感,希望唤起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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