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咏警戒 其三
国法须遵守,金科尽诏条。
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
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
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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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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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国家法律必须严格遵守,重要的法规都被详尽地列明出来。一点儿也不允许触犯,即使是一毫也不放过。怎么会容忍奸诈狡猾的人呢?又何须倚仗权势而骄傲自大呢?自然而然会迎来吉祥如意的日子,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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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注释:
1. 金科:比喻不可更改的法律条文。这里指国家法律。
2. 三尺:代指法律的威严。古时候,法官断案时手持的曲柄杖,下端装有金属用以击打犯人。因其长约三尺,故称“三尺法”。
3. 奸黠:狡猾的人。
4. 吉庆:吉祥喜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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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八咏警戒 其三》以简洁明了的文字描绘了国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首先指出“国法须遵守,金科尽诏条”,强调每个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接下来的“一毫如有犯,三尺不相饶”进一步强调了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惩处,无论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紧接着诗中提出了“岂肯容奸黠,何须恃贵骄”的观点,表达了任何人都不能因自己的地位而藐视法律,即使是权贵也不能容忍他们的不端行为。最后诗人以“自然逢吉庆,神理亦昭昭”收尾,表明只有遵守法律、维护公正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吉祥和幸福,这也是天理所在。整首诗读来朗朗上口,深入浅出地传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具有很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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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八咏警戒 其三》是宋代诗人吴处厚的一首劝诫诗。这首诗的创作时间为公元1068年左右,正值北宋神宗时期。这个时期国家政治稳重求进,文化艺术空前繁荣。
吴处厚在诗中劝诫人们要珍惜时光,因为人生短暂,“无常”始终如影随形。这源于他在生活中历经的坎坷和感悟。他曾多次被贬谪,深刻体会到宦海浮沉、人生无常的道理。在他的时代背景下,官场斗争激烈,很多人渴望飞黄腾达而迷失自我。因此,他通过这首诗传达了对人生的冷静观察和对生活的独到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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