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事魔十诗 其四
莫念双宗二会经,官中条令至分明。
罪流更溢三千里,白佛安能救尔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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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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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不要反复想念两次科举的经历,朝廷的规定已经十分明确。犯罪被流放三千里外,即使向佛陀祈祷也无法拯救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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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1. “双宗二会经”:指的是佛教的两大教派禅宗和教宗以及它们的经典著作。这里作者在提醒人们不要过于迷恋这两大教派的教义和经典。
2. “官中条令至分明”:“官中”是指政府或国家;“条令”是指法律法规。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的法律法规非常明确,不容违反。
3. “罪流更溢三千里”:"罪流"是指因犯罪而被放逐到边远地区的人;"更溢三千里"是指距离遥远的地方。这句话是说,犯了罪的信徒即使求助于佛祖也无法得到救赎。
4. "白佛安能救尔生":"白佛"是对佛祖的敬称;"尔生"是指你的生命。这句话是进一步强调,即使是佛祖也无法挽救犯了罪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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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李兼所写的一首劝诫诗,旨在告诫人们不要沉迷邪教。诗歌通过对比官方的明确法令与邪教的虚幻教义,揭示出信仰邪教的危害性。同时,诗人以夸张的手法描绘了邪教的罪行,表达了只有真正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才能挽救自己的命运。全诗言辞犀利,寓意深刻,表现出诗人对社会现实的敏锐观察和对邪教的深深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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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戒事魔十诗 其四》为南宋诗人李兼所作。创作时间为南宋时期(1127-1279年)。
在这一时期,李兼作为南宋官员和学者,生活于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年代。他积极参与朝政,关注民间疾苦。他的诗歌表达了对国家治理的忧虑和对民生福祉的关注。在他的诗歌中,可以看到当时南宋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变迁。
在《戒事魔十诗 其四》中,李兼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倡导人们从心灵层面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修养,以消除内心的贪婪、瞋恚和无明。这首诗反映了诗人对人们心灵的关切和对佛教信仰的推崇,也体现了他在时代背景下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文精神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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